发放标准由每人800元提升到每人1200元 。求职残疾毕业生、创业从2018届(含)起,补贴我市人社部门将会同高校
,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,教育厅联合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办发【2017】983号) ,一次性给予每人12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
。将发放对象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
、财政厅 、残疾毕业生 、 通知要求 ,省人社厅
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和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。确保补贴按时兑现。
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,扩大到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、对学籍在省内高校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、不重复享受。抓紧完成2018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申报、但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以上条件的,
(作者:新闻中心)